證監會就分析員的利益衝突問題發出公開諮詢文件,這個由美國安然事件帶出的課題,頗受市場關注。表面上任何專業出現利益衝突,都須有恰當的方法處理,故拋出「監管分析員的利益衝突」,道理上似乎沒有甚麼地方值得爭議,然而,實際並非如此表面,如此簡單,當中牽涉的問題甚多,而在該份超過40頁的諮詢文件中,不少建議其實並不可行,又或模糊不清,又或與監管的原意不符,形成過度監管,最終必然會窒礙資訊流通,對整個市場並無好處。由於這件事對港股的發展非常重要,筆者將在未來數周,就諮詢文件的建議作全面分析。
要說某個機構或某個職位於某種事情上有利益衝突並不困難,但要推行監管措施,則必須證明這種衝突之威脅已非常大,並大至足以動用龐大資源進行監管,及冒上其他因而衍生的壞處,而這些壞處又遠不及監管所帶來的好處多,在實務上,既要可行,又要合理。
誰都知道,今天的諮詢其實是美國安然事件的延續篇,但美國有美國的投資文化及市場特質,香港亦然,諮詢文件內列舉了其他市場如何在這方面監管,不代表香港就要照跟,就算要做,也得按香港市場的特質進行,這些筆者都會在往後談。香港近日也揭發了分析員涉嫌收受利益的個案,但從過往的經驗看,這只是個別事件,不足以證明利益衝突已非常嚴重。(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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