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在談論《受難曲》的血腥。最震撼的其實只有一場,耶穌在釘十字架之前,受到羅馬兵漫長的鞭打。這一場在新約全書裏一筆帶過。約翰福音第十九章:「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士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
導演梅爾吉遜抓住這一句,像彭定康挑出了基本法的功能組別選舉的一項,把「法律界」的選民一下子擴大到連律師行的「沖茶阿嬸」也擁有投票權一樣,渲染了血腥的鞭打鏡頭,長達近半小時。
銀幕上,用鐵鍊綁在石柱上的耶穌,先用普通的皮鞭猛打背部,鞭得鮮血淋漓,第二回合,羅馬兵轉用帶有金屬片和刺鈎的馬尾型散鞭。生怕觀眾看不清楚,羅馬兵先示範一下,把鈎刺鞭一下子揍在木桌子上,用力掀起,木桌就被扯破幾缺半寸深的木屑。噼噼啪啪亂打了半天,據說在外國,有看到一半就心臟病發猝死的,想來就是這一幕。
但不合理之處也在這裏。如此狂鞭,耶穌的背部不止是血肉模糊,半身的肉早就像凌遲一樣給刨割光,現出一背的白骨了。銀幕上最後耶穌雖然成了血人,身上的傷痕卻很淺,居然還背得起十字架。觀眾看這場戲時,只要發現此一物理學的破綻,就可以像禱告一樣告訴自己:這是假的。既然是假的,就不會嚇出心臟病。
這種裝倒刺的金屬馬尾鞭,不止羅馬兵會用,中國古代也有。明朝洪武年,湖南的湘陰縣,有一個叫劉英的縣令,用牛皮製成了一種散鞭,鞭上穿着一塊塊薄薄的銅錢擰在一起,長三尺,像一串巨型的風鈴。有一次劉英出巡,一個地方芝麻官沒有出來迎接,劉英就把他老婆綁起來,用這種鞭來狂揍,打得血肉橫飛,幾乎活活鞭死。
《受難曲》裏這一場鞭打戲,有沒有必要拖這樣長?從商業角度,加上片末的釘十字架大特寫,血腥就是最大的賣點,但在藝術上,這場戲確實震撼萬分,梅爾吉遜有辦法令觀眾的心也隨着耶穌的鞭刑而一起抽搐流血,一起感受痛苦,他想用耶穌的血來徹底清洗現代人的心靈,就像古希臘對悲劇的定義:悲劇是甚麼?是人的靈魂的一場洗滌(Catharsis)。
一個聰明的導演,一定能善用模稜兩可的創作方式。全世界的觀眾看這一場血淋淋的戲,都一網打盡地各取所需。感性的教徒看了,益發領悟耶穌偉大;喜愛歷史的觀眾看了,知道古羅馬有這等刑法;醫生觀眾看了,像給陳水扁的肚子驗傷口,會認為在科學上這樣鞭人很難置信;有虐待和被虐癖的觀眾看了,會有一種秘密的快感。
耶穌在受難,但梅爾吉遜自掏腰包投資,卻一鋪復活了。如此精明,難怪在一個山頭拍攝的時候,梅爾吉遜被雷劈了一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