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在「給香港的信」中指出,有政客希望藉着鼓動群眾上街從而向中央政府施壓,或爭取選民在9月立法會選舉支持他們。同日,香港政策研究所主席葉國華表示,人大釋法後社會張力可能增加,由此而產生的群眾抗議活動可能失控。兩位的言論背後有一暗含假設:香港民眾都很容易被政客鼓動上街遊行或參加集會。問題是香港群眾真的那麼容易被鼓動嗎?
答案是否定的。我們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無論是上街或群眾集會,都屬於社會科學家所稱「集體行動」(collectiveaction)的範疇。「集體行動」很難組織起來,原因是每個「集體行動」的潛在參加者都有「搭便車」(free-rider)的誘因。換句話說,每一位潛在參加者都希望自己不用承擔參與「集體行動」所需的成本,卻可以分享「集體行動」成功後帶來的利益。當每一位潛在參與者都這樣盤算時,民眾就不會如田葉兩位先生所想像那樣容易被鼓動參加「集體行動」。
又是甚麼令本港的民眾在回歸後積極參與上街和集會等「集體行動」,而且行動的規模變得愈來愈大,次數愈來愈頻密呢?過去數年,在高傲卻又缺乏管治才能的特區政府官員把持下,政府施政連番失誤把香港弄得民怨沸騰。政府在多次施政失誤後仍然不願聽取和吸納民意,打開溝通渠道,民眾對政府不滿無法宣洩,參與「集體行動」便成為民眾表達感受和意見的唯一途徑。故此葉田兩位先生把民眾上街和集會的責任都推到民主派身上是倒果為因,因為沒有特區政府的無能管治在先,要鼓動本港民眾參與「集體行動」談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