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帶來的「治安問題」,不過是騎車搶搶手袋挎包而已,是小事;車手搶了東西,慌惶逃竄,搶幾回,撞上泥頭車,治安問題就緩解。
「交通問題」和「環境問題」,才是大問題:摩托車每天十輛、百輛、千輛地增加,停車位不夠,就佔用私家車位,泊行人路、泊公園、泊商舖住宅門口、泊大廈商場通道……小店門前和所在的商廈走廊,夜裏就停滿摩托車,每輛車,都有一個隨時引發大火的油缸,一個聞風亂響的「防盜器」,一城人,包括開摩托車的人,都活在噪音和火災的危機之中;而車,還是每天十輛、百輛、千輛地增加,明年,後年,這城巿,會是怎麼樣的景象?
廣州巿政府決心根絕「摩托車患」,絕對是善政,是德政,比除三害的周處有更大功績,參與的人,都該千古留名。日前遊穗,見五六個穿制服的人抬走擋住商鋪櫥窗的一輛摩托車,這車會不會移送堆填區?我不知道。但有那麼一支專門對付「車癌」的隊伍,治本之前,同時治標,也是好的。
摩托車有大害,為甚麼還要開?理由好簡單:代步。我有一個好朋友,大家相約晚膳,一起出發,他騎摩托車,五分鐘,有四分鐘停在紅綠燈前吃廢氣;我走路十五分鐘,好從容。每次他來,我都用「見最後一面」的眼神看他,總認為他很快就會遇上一粒石子,失控撞牆。他讓我看得發毛,只好走路來,大家一起走路去吃飯,吃飽了一起走路回家;沿途聊天,既增進友情,又多了運動機會,他人開朗了,身體好了,忽然覺悟前非:這「代步」,幾乎「代」掉了他兩條腿的功能,再「代」下去,不堪設想。
我去年住在氹仔,樓下大直路好冷清,某天,一個女學生騎摩托車在樓下過,代步啊,沒來由地撞上泊在路旁的汽車,就這樣撞爆了頭。才十幾歲,還有好多路要走,怎麼就為了「代步」,圖一時的方便,先浪費兩條腿,再喪失一條命? 《車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