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特首與港人脫鈎是誰之錯 - 陳雙

蘋論:特首與港人脫鈎是誰之錯 - 陳雙

十屆全國人大常會第八次會議今日表決《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涉及二○○七年以後行政長官以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解釋草案。無論今次釋法的內容如何「良性」,對香港的破壞已無法修補;此時此刻,誰人還敢說「一國兩制」在香港成功落實?
一向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基本法委員兼港區人大代表鄔維庸昨日在北京透露了中央要釋法的玄機,就是因為見到特首董建華同特區脫了鈎,特首變成全無威信威望,為免特區失控,所以中央要行使釋法權,以彰顯香港的權力來源。鄔維庸還補充說,中央其實絕不想管香港,只是迫不得已,中央也不明白過去六年做錯了甚麼。
中央不是不明白,只是不便說明白。中央最錯的就是所託非人,信錯了董建華,欽點了他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第一屆特首;更錯的是在董建華五年任滿之後還讓他多做一屆,令人心渙散,民怨群起,結果就出了為《基本法》二十三條強行立法的亂子。
事到如今,若然中央領導人仍然如鄔維庸所說般「信董建華不信港人」,香港真是前景堪虞。試問有那一位首長有此本領,在短短六年多,幾乎觸怒全港六百萬的港人,工人、司機、教師、家長、醫生、護士、公務員以至大律師,人人都上過街;由領取綜援的無產階級、到中產以至大資本家,人人都不滿;由右派到左派,人人都怨氣難消。
雖然說過去幾年外圍經濟不好,但如此田地,肯定與董建華的管治能力有關,中央不面對錯誤的決定,反過來要加強對香港的控制,置《基本法》的權威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承諾為無物,是顛倒是非。
由於特首由中央欽點,由小圈子選舉產生,大多數香港人都無權投票決定誰人當選,特首又何來認受性?按目前《基本法》的機制,除非特首嚴重違法或瀆職,否則立法會也不能彈劾制衡;董先生做得如何差勁,誰也不能動他,這才是政制發展真正的問題。
或許董建華先生已經盡了全力,朝七晚十一地為香港人服務,但事實證明他不是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向前邁進的人選,因此他與特區脫了鈎,履行不了作為香港與中央橋樑的角色,要中央事無大小,由經濟到政改事事過問。連鄔人大也說得這樣明白,看來董先生是時候撫心自問,是否應再戀棧特首這個有名無實的虛銜了。
(圖)董先生是時候撫心自問,是否應再戀棧特首這個虛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