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抬走記者 學者指妨礙公眾知情權<br>李明逵反怪傳媒阻礙清場

強行抬走記者 學者指妨礙公眾知情權
李明逵反怪傳媒阻礙清場

【本報訊】曾以貝多芬交響樂曲掩蓋示威者抗議聲音,做法遭警監會批評濫用警權的警務處處長李明逵昨表示,警方前日驅趕在中區政府總部外靜坐的示威者,是別無選擇的做法。對於警方在清場期間「抬走」在場合法採訪的記者,李明逵反呼籲傳媒檢討採訪手法,以免阻礙警方執法。香港記者協會強烈譴責警方不尊重新聞自由。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將於本周四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政府總部外的警民衝突事件。 記者:謝明明、蔡元貴

李明逵昨日接受有線電視節目《飛常政經》訪問時解釋,警方在行動前已多次勸喻示威人士離開,而該集會已擾攘了一整晚,警方有需要以最低武力清場,確保政府總部運作不受影響。
至於警員與採訪的記者發生衝突,李明逵強調,警方一向與前線記者合作良好,但在清場前有攝影記者不聽警方勸喻,堅持要近距離拍攝,阻礙警方執法工作,警員惟有抬走記者。他說:「我哋每次行動後,我哋都會檢討究竟我哋有冇地方要改善,我亦都好希望記者朋友,尤其係攝記亦應自我檢討一吓,究竟佢哋今次行為係唔係值得繼續咁做落去。」

記協強烈譴責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張炳玲對警務處處長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她抨擊警方今次並無根據警察內部通例,充份協助傳媒採訪,也無吸取○二年遮打花園衝突事件的教訓,是不尊重新聞自由,她直言:「要檢討嘅應該係警方而唔係我哋。」她稱,現正聯絡各新聞團體,主動約見李明逵表達不滿,希望警方日後有所改善,以免再發生同類事件。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言人冼偉強稱,攝影記者近距離採訪拍攝是專業需要,他認為若警方堅持清場前要記者先行離開,做法並不合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李明逵過往曾有多次處理受爭議的侵犯人權事件的前科,而警方今次驅趕記者是干涉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恐會開壞先例。

「唔通影背脊」
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副教授梁偉賢說,警察當日抬走記者的做法不對,記者的職責是記錄當時發生的事情,公眾有權知道,不可能單憑警方一面之詞,他認為警方今後應該責成前線警員,對記者保持克制。
清場時一直在場的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指出,根據國際人權公約,當人權可能被侵犯時候,記者有權進行準確而清楚的觀察。他批評警方要記者遠離事發現場的做法是不現實,他說:「衝突中警察可能打人,亦可能被人打,記者採訪係監察警方,亦都係保護警方,記者當然係要近距離拍攝,唔通用望遠鏡,影住警察背脊,做緊乜都唔知咩?」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昨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表示,警方的做法是專業與克制的,但處理任何突發事件都難以百分之百盡如人意,當局會作出檢討。

曾被警監會批評為濫用警權的警務處處長李明逵。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