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信箱:<br>損毀有潛在危險優先維修

市建局信箱:
損毀有潛在危險優先維修

莫先生問:本人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十分認同市建局的樓宇復修理念,請問預備樓宇的長期維修保養計劃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應如何決定維修項目的優先次序?
答:一般來說,大廈維修及翻新項目可以分為三大類別:

1.基本修葺
大廈因老化而出現的結構問題,如石屎爆裂所須進行的修補,屬於基本修葺,其中亦包括一些可能對公眾或住客構成潛在危險的損毀,如外牆批盪或瓷磚鬆脫、破損?失修的消防裝置等。
如所發現的損毀有即時危險,業主立案法團應進行緊急維修。

2.一般維修保養或更換
大廈結構組件及設施均有一定壽命及使用年期。或許有關設備未至於嚴重老化而失去其效能或過份損毀,業主立案法團亦可考慮作出更換或修葺。例如天面防水層,老化或已銹蝕的食水喉管及喉碼等。

3.翻新工程或提升設施
要視乎各業主可承擔的能力及意向。許多大廈在進行維修時,都會連同基本及一般維修,進行一些翻新工程或改善大廈設施,包括大堂或外牆裝修、保安系統及對講機裝置等。
同時,事先計劃能讓業主有較充裕的時間去籌備工程及經費,盡量符合經濟效益。若損毀出現後才維修,不單費用高昂,更對居民造成不便。因此業主定期檢查樓宇狀況,然後定下目標及制訂工程範圍。
市建局陸續展開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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