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不接納上訴<br>謝霆鋒翻案希望幻滅

終審法院不接納上訴
謝霆鋒翻案希望幻滅

【本報訊】頂包案罪成的藝人謝霆鋒,翻案最後希望幻滅,終審法院的上訴委員會,昨認為控方污點證人被指「反口」之處,並非真正的反口,原審裁判官非因謝有得益而判他有罪,裁判官及上訴法庭評估證供時均無出錯,裁判官亦有權裁定,根據本案證供,唯一的推論是謝有份串謀,案件沒有嚴重不公平之處,遂不接納謝霆鋒的上訴許可申請。
代表謝霆鋒的「金牌大狀」清洪,對於同案被告交通警劉志偉獲准上訴,而謝的申請則遭拒絕,昨在庭外表示難以理解。

清洪:難以理解
二十三歲的謝霆鋒被指於○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中環紅棉路駕車撞欄,事後以其所屬公司英皇娛樂的司機成國定冒充司機,而警員劉志偉則縱容成頂包,後來謝劉二人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分判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及入獄六個月,二人亦被高等法院駁回上訴。
雖然上訴終審法院的期限已過,但謝霆鋒仍提出上訴,清洪昨在庭上強調成國定的可信性是案中關鍵,但成作供時反口,如成國定致電謝霆鋒,說找「波仔」頂包,謝說「好」,盤問時卻說,他叫謝日後小心駕駛,謝才答「好」,裁判官卻沒妥善處理,又過份着重謝在案中是否有得益或知情,而非考慮是否參與串謀,故案件「有實質及嚴重不公平」的說法,至少「有得拗」。
案件編號:FAMC16/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