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樓長者將可住長者屋

有樓長者將可住長者屋

【本報訊】房屋署和社署正構思以體恤安置計劃,安排擁有舊樓物業卻又面對起居問題的長者,過度性入住房署或房協的長者住屋,為期一年,讓長者有足夠時間處理他們的物業,以符合入住公屋資格。

延長暫准居留時間
社區組織協會早前向政府提交有關舊樓長者業主面對困難的研究調查,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昨向立法會議員提交的文件指出,初步構思一項新的體恤安置計劃,為一些居於缺乏管理設施及居住環境欠佳舊樓內的長者,因應他們擁有物業或因業權問題不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問題,提供體恤安置。
根據計劃,長者入住長者住屋一年後若仍未符合申請公屋資格,房署會酌情考慮延長他們於長者住屋的暫准居留時間。針對部份不願搬離現居的長者,社署及其他非政府機構將提供支援服務,包括家務助理、非緊急救護車接載服務,以及社康護理及護理院舍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