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金管局前資訊科技處處長薛正綱,涉在職期間騙逾一百一十五萬元房屋津貼,又誇大租金蓄意騙取免稅額四萬多元,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意圖行騙及一項蓄意逃稅罪,判入獄四個月及罰款七萬五千元。昨在高院上訴減刑獲判得直,改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罰款維持不變。
七十歲上訴人薛正綱(圖),原只為判刑提出上訴,但律政司代表主動表示,上訴人已承認的其中一項使用虛假文書意圖行騙,控罪內容實有問題,控罪指上訴人於九九年五月身為金管局僱員,但實際已轉往證監會任資訊科技總監,獲得法官撤銷該定罪。
法官指出,上訴人以精密及全面的計劃逃稅,使用虛假文書意圖行騙也違反誠信,遭揭發後即交還涉款,曾服藥企圖自殺,又及早認罪,顯示悔意,考慮本案只屬單一特殊事件,上訴人已屆七十高齡,對社會有貢獻,再犯機會極微,故改判緩刑。
案件編號:HCMA1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