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電工學徒去年五月根據網上資料,按址到尖沙嘴加拿芬道召妓,事後揮刀襲擊鳳姐,受害人頸部被割斷、身中三十多刀斃命,而死者的姊妹則被斬傷和掠走財物。
被告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有意圖傷人、行劫及盜竊罪名成立,辯方指被告犯案動機不明,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待領取精神科醫生報告判刑。探員形容,死者頸部同一傷口,曾被連續插上五刀,死狀可怖,顯示被告手段變態。
被告曾辯稱,案發日死者替他口交後,指他逾時,要收附加費,又大叫「食霸王餐」,恐嚇不准離開,他感到被人「屈」,才會「好似撞咗邪咁」瘋狂襲擊對方。
二十一歲被告王樹標,任職電工學徒,被控於去年五月十一日,在尖沙嘴加拿芬道集友大廈謀殺蔣治妮、襲擊傷者金龍及劫走兩人財物。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六小時,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另一項行劫罪改判盜竊,其餘兩項襲擊和行劫傷者均罪名成立。
案情指出,被告在網上見到藝名「芷若」的死者資料,聲稱提供四十五分鐘性服務,收費八百元,遂按資料上門召妓,死者與傷者均持雙程證來港,租用該單位居住,傷者案發時聽到鄰房發出重物墮地聲,死者高呼她,於是走到死者房間敲門,並致電告知女房東。
案情續指,血流披面的被告忽然手持旅行袋衝出,將傷者推入房間,用刀指嚇劫掠財物,其後又推她進入死者房間,她看見死者倒躺血泊,已無知覺,被告迫她移走屍體遭拒,隨即用刀狂插其頸及上胸,直至她不支倒地。被告其後在大廈外遭警員拘捕。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因頸部被割斷斃命,身上刀傷達三十多刀,其中頸部有一條傷痕長達十七厘米,大動脈被割斷。
負責調查本案的探員表示,死者與傷者均非首次來港,賣淫集團現時普遍會以網頁吸納嫖客,將美女相片放於網頁招徠,然後安排內地女子來港,入住如涉案單位的獨立板間房接客,惟嫖客上門時未必能找到網上所見美女。
該探員續指,閉路電視拍攝到,當日被告殺害死者後面部沾血,但他被捕時身體及衣衫均無血迹,估計他早有準備,預先多帶一套衫褲,犯案後沐浴更衣,另梳一個髮型,才離開單位,以掩人耳目。
案件編號:HCCC2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