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退休警員轉任偵探社調查員負責追債,去年為收集債仔資料,到報住公務員宿舍的債仔家中冒認O記(有組織及三合會罪案調查科)探員,其後被人懷疑身份報警拘控。該男子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兩項冒充公職人員罪名成立,裁判官指被告身為退休警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下令還柙至四月十六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六十三歲被告吳俊鴻,被控於去年八月十八日及三十日,在西環羅富國徑三號外及四樓一單位,冒充警務人員。
辯方求情稱,被告為退休警員,過往紀錄良好,案發前數天才加入偵探社工作,追債乃其中一項工作性質,他每月靠六千多元長俸過活,被告患有糖尿病,希望獲得輕判,裁判官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案發大廈合作社義務秘書郭潮亮(譯音)供稱,去年八月十八日,接獲鄰居投訴,發現被告與一名青年進入大廈,被告表示他們由總部派來調查「蠱惑仔」出入及有人胡亂張貼追債字條的案件,郭其後在大廈外遇見兩人,主動多謝他們警務人員的協助,被告即表示「其實我係O記」。
大廈住客張欽燦供稱,去年八月三十日,被告與一名青年按其家門鈴,表示總部派來查案,張讓他們進屋。
其間張要求被告出示證件,被告快速拿出銀包展示其證件,但張及其他人看不清楚,要求他再次拿來讓他們查看,但被告拒絕張懷疑被告身份報警求助,被告才表明他是收數公司職員,但與被告同來的青年成功逃脫,被告則逃走失敗被警員拘捕。
案件編號:ESCC37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