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戶主指圍捕不力<br>頑猴入屋毀Plasma漁護署遭索償

豪宅戶主指圍捕不力
頑猴入屋毀Plasma漁護署遭索償

【本報訊】一隻「擅闖民居」的頑猴,越牆爬進一名毛衣廠女商人價值千萬元的豪宅內,在花園偷摘樹上生果充飢。女商人指漁護署人員試圖用網捕捉頑猴,反令牠受驚亂竄,撞跌其花園內一部價值三萬多元的三十四吋等離子電視屏幕(Plasma)。她指控漁護署疏忽,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三萬多元維修費,成為漁護署首次因捕猴招致居民索償的案件。 記者:羅宇光

申索人蔡愛蘭居於九龍延坪道帝景峰一個複式單位,兩層樓面積約二千呎,外面是一個一千七百呎的花園。她花了三十萬元在花園建造一個玻璃金魚池,池邊放着一部價值三萬七千元的等離子新型號電視,讓她可以一面觀魚,一面看電視。

偷摘花園水果充飢
根據申索文件,去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一隻猴子闖進蔡女士鄰居的花園,管理處報警求助,漁護署職員到場後,未有知會其他住客便動手捕猴,結果猴子受驚,越牆爬進她的花園內亂竄,打破放在池邊的電視。
蔡女士指事件因漁護署人員疏忽,忽略猴子的靈活性和破壞力,捕猴前不但沒有知會其他居民,亦沒有採納管理處意見改用麻醉槍。若猴子打破她的玻璃魚池,損失將會更大。而電視維修費為三萬二千八百元,漁護署需負責。
蔡女士昨日由其毛衣廠一名男職員陪同到庭,她在庭外向記者憶述事件經過時,對漁護署大表不滿。她稱猴子爬進其花園後,偷摘樹上的人參果、佛手瓜及其他水果充飢,當時電視仍是完好無缺,後來她的工人發現電視倒下,屏幕碎裂,流出電漿。

漁護署稱純屬意外
蔡女士相信猴子因躲避數名漁護署人員追捕時,撞跌了電視。她聲稱多次去信漁護署要求賠償,但對方卻推卸責任,指事件純屬意外,不肯賠償。
蔡女士說:「唔明政府點解顛倒是非,都冇誠意賠償!」因此入稟討回公道。
蔡女士氣憤未平,她指出猴子最終在屋苑內其他地方被擒,估計牠來自屋苑後山,她入伙數年,已是第二次看見猴子出沒。她又稱,電視現放在家中,仍未維修,要留作證物,但已買了新電視代替。漁護署則指電視機塌下時仍未展開捕猴行動,責任不在署方。案件押後至六月十日再訊,蔡女士將尋找目擊事件的管理員或住客作證。
案件編號:SCTC011521/04

頑猴(紅圈示)闖進帝景峰豪宅匿藏在花園圍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