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國平
人大常委突然提出解釋《基本法》,澄清附件一和附件二中有關二○○七年以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法律程序。消息公布之後,贊成與反對釋法壁壘分明。在政制問題上,親中或保守派與民主派從八十年代中開始一直水火不容,要在政制發展上達成共識,機會實在小之又小。根據日前各方推測,中央會因陳水扁當選台灣總統而對本港政治發展採取較強硬立場。
換言之,中央否決○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八年全面普選立法會議員成數甚高。民主派人士一方面固然要繼續大聲疾呼,堅持普選,另一方面亦需作二手準備:推敲中央的政制發展複稿,商討次佳的折衷方案,避免在中央正式否決普選後,民主派因缺乏政制籃圖以在其後的政制問題討論中處於被動位置。
筆者認為在反對○八年全面普選的前設下,中央必然會支持一個保守的政改方案。由於本港民意傾向支持普選,中央的保守方案又必然違背民意。
為了避免市民因不滿方案而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支持民主派,令民主派取得過半數立法會議席,中央的方案應該會在立法會選舉過後才會提出。再者,選舉後提出方案,有助中央透過觀察親中候選人在立法會選舉的表現,微調政改方案內容。至於方案的具體內容應不離下列範圍:
一、為防止民主派坐大,出現中央所憂慮的「亂」,方案的主調將會是維持中央對特區的控制,因此以選舉委員會選出行政長官的模式應該會保留。為了符合《基本法》有關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的規定,選舉委員會人數相信會有所增加。但商界及金融界作為中央的忠實支持者,他們所佔的委員會人數比例(百分之二十五)應該不會降低,藉此保留對特首人選的最終控制權。
二、在立法會方面,功能組別議員不會取消,比例亦不會少於現時的百分之五十,理由是過去為特區政府保駕護航的議員,大都是經功能團體及選舉委員會產生。在○四年取消選舉委員會後,特區政府更加依賴功能團體議員,確保政府政策及各項議案能順利獲立法會通過。
在面對直選議員數目及比例增加、挑戰與日俱增,但又有需要滿足循序漸進的要求下,中央可能會支持同時增加直選及功能團體議員數目,兩者數目維持相等。為了平衡直選議員的勢力,新增的功能團體應該會是傾向代表商界及得益於中港融合的專業界別利益。選舉過後中央會加強對他們的統戰工作,委任他們或隸屬相同黨派人士進入地方以至全國人大及政協,或由特區政府委任進入區議會及各諮詢委員會,以利益輸送換取政治效忠。
基於上述分析,民主派提出的折衷方案,應包括增加選舉委員會及功能團體的直選成份;減少商界及專業界人士在選舉委員會及功能團體的比例;要求港府委任民主派人士、特別是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出任諮詢委員會委員以至主席。上述方案有利民意在沒有普選的情況下仍可以較有效的方式輸入政體,從而擴大政體的民主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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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澳門大學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