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香島中學一名十七歲中三男生,於本年二月十六日在天頌苑商場,疑與有黑社會背景的一幫青年發生爭執時,用鉸剪插傷對方一名青年背部;涉案李姓男生早前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昨在屯門法院被判感化一年。 裁判官判被告接受感化時指出,本案屬嚴重罪行,香港為法治的文明社會,尤其是學生應信任法律制度,守規矩,從正確途徑解決問題,不應私下使用暴力。相信被告一時衝動犯事,並非刻意傷害事主,希望他吸取教訓,日後不要以暴力解決事件。 案件編號:TWCC55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