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游泳天王IanThorpe係澳洲國寶,今年參加雅典奧運,攞金牌可說十拿九穩,佢想參加一百米、二百米、四百米賽事,而佢係二百米、四百米世界冠軍,搵人同佢爭,怕難啲啩!
點知Thorpe馬失前蹄,喺三月二十七日參加澳洲奧運游泳選拔賽,竟然意外失手,因為佢參加四百米賽事之時,一個唔小心,失去平衡,跌咗落泳池,俗稱「偷start」,以Thorpe嘅泳術,慢過其他人落水,都會贏番半個身位,使乜用茅招搶閘吖。但根據國際泳聯(FINA)嘅規條,「任何泳手在開始訊號發出前已開始,應予除名。」Thorpe就因為呢條條例,失去參加奧運四百米泳賽嘅資格。
澳洲全國為之儍咗,人人都為Thorpe不值,但公證人及澳洲泳總必須遵從規矩,別無選擇。喺其他地方,或有人為國家?天王巨星諗辦法,奧運金牌噃,係國家榮譽,點可以自動放棄?Thorpe嘅對手GrantHackett亦為Thorpe唔值,但可唔可以改例呢?將來就唔知,現在就算要改,都趕唔切啦。
成熟嘅國家唔會因為失去一個差不多必贏嘅金牌而違反規矩,成熟嘅國家級選手亦唔會因此而諸多抗議。世界觀眾或會因為失去喺奧運欣賞Thorpe嘅四百米泳術而失望,但大家應該瞭解,人人都要守法,覺得唔公道,就不妨諗辦法修改之,但未修改之前,大家仍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