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首異處 商人表證成立<br>房車衝入巴士站奪命

死者身首異處 商人表證成立
房車衝入巴士站奪命

【本報訊】去年城門隧道近收費亭的荃灣入口,發生私家車撞向巴士轉車站,導致一名候車男子身首異處慘死車禍,涉案年輕商人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在荃灣法院審訊,警方交通特別意外調查組警員供稱,肇事車輛車頭嚴重損毀,死者殘肢及內臟與碎片散滿地上。裁判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今日續審。 記者:陳浩義

被告周浩雲,(二十八歲、商人),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出,事發去年六月十八日下午一時四十一分,被告駕私家車沿荃灣象鼻山路向城門隧道往沙田方向第二線行車線行走,駛至城門隧道巴士轉車站時發生交通意外,被告車輛撞向巴士轉車站的行人路石壆,撞倒兩名候車路人。
蘇志常於肇事後即時死亡,邵國強輕傷,另一名路人高灌衡則目擊肇事過程。事發後,肇事車輛嚴重損毀,左後車胎爆裂。警方同日稍後,在醫院警誡拘捕被告。

被告體內未含酒精
根據警方七月四日的驗車報告,肇事車輛機件正常,而事發當日被告體內並沒有含酒精。法醫官驗屍報告則指,死者因身體多處受傷致死。
新界南交通特別意外調查組第二隊吳姓警員供稱,他接報到場後,發現肇事車輛的左邊車頭嚴重損毀,死者在車輛的左邊對下位置,但身首異處,巴士站有鐵枝被撞至彎曲,滿地碎片,包括死者的殘肢及內臟。
吳警員續供,姓邵傷者左手、右腳及腰部受傷,被告在仁濟醫院接受調查時,情緒仍未平復,被告只說「當時我行得好慢,之後乜都唔知!」
政府高級化驗師郭富超作供指出,他在現場並沒有發現煞車車胎痕,肇事車輛左邊車胎爆裂,現場石壆則發現有黑色膠質及金屬痕迹,證實車胎並非在行駛中爆裂,而是車輛左面車胎撞向行人路石壆後,車鈴受壓自行割破車胎。左車胎爆裂不是意外的成因,而是交通意外的結果。
案件編號:TWCC4142/2003

當日肇事的私家車左邊車頭嚴重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