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觀點 - 吳靄儀

律師的觀點 - 吳靄儀

律師的觀點,有時的確跟一般人的觀點有分別,從對人大釋法的反應就可以看得出來。
一般人關注的,是人大會怎樣釋法,會不會硬把附件一和附件二「解釋」為排除2007/08年普選特首和立法會。因此,早已認為07/08年普選無望的人,對釋法就不會太激動了。
律師最關注的則是人大釋法是否違反憲制原則,因為依照原則行使權力,雖然仍然難免有時有錯,但錯誤將來也會有機會改正,但破壞了制度原則,就會動搖法治的根基,遺禍深遠。即使有合法權力,這些權力怎樣行使、甚麼時候應行使、甚麼時候不應行使,也要受原則規範,否則政府任意行使權力,即使援引法律,也不過是人治,是以法律為政治操控的工具。
人大常委會在中國憲法之下,的確有權解釋人大通過的法律,包括基本法,但行使解釋權,必須受原則規範,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則,包括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和「維持香港原有制度五十年不變」。為達到政治目標而由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條文作某種解釋,顯然是破壞這些基本原則,所以即使沒有把「黑」解釋成「白」,釋法這個行動仍是不可接受。律師維護的是法治的典章制度。
學聯的同學在街上收集簽名反對人大釋法,有些市民指責他們無故生事,人大釋法為平息紛爭,有甚麼不好?律師的觀點是,違反憲制原則的濫用權力不會平息紛爭,只會令紛爭加深。紛爭應透過理性辯論和民主程序解決,當權者操控法律條文以「平息紛爭」,只是變相的控制言論和壓抑民意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