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少女3男女入獄

販賣少女3男女入獄

【本報訊】酒吧東主夥同兩名男女,誘騙一名十六歲離家出走少女前赴日本當陪酒女郎,抵境後卡拉OK媽媽生指少女欠錢,無奈被迫當娼償債,兩月內接客約三十人。涉案三男女昨於區域法院就一項非法販運他人離港賣淫罪,各被判入獄三年。
暫委法官杜大偉判刑時直言本案十分嚴重,法庭有責任保護婦女,免被不法之徒帶往境外從事賣淫活動,因此須判處被告阻嚇性懲罰。
三名被告為前酒吧東主劉致睿,三十六歲,關藹慈,及張志偉,俱三十八歲。同被控於○○年十一月,販運一名十六歲女子離港賣淫。另三項販運女子離港賣淫罪,因證據不足罪脫。
案件編號:DCCC93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