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咁叻,不如出手幫幫陳呂綠營的拖,用釋法的邏輯,護法的鐵嘴,堵住「割親」聯盟的指控,解釋一下,三一九槍擊案的疑團。三一九那兩槍,用許崇德的解讀,就是,總統都是人,總統也有中槍的「傷腩」人權。藍營支持者在阿扁的照片上打叉,嚴重侵犯他的肖像權,將呂秀蓮畫到醜八怪咁樣,不但影響她的選情,亦破壞她的未婚玉婆形象,這些反對者別有用心,槍擊案就是反對勢力圖謀不軌的罪證。你說,開槍者會是愛國者嗎?阿扁那麼愛國,他會對自己開槍嗎?阿扁那麼尊重女人,他會對呂秀蓮開槍嗎?(係都唔會射膝頭啦。)
以蕭蔚雲角度解釋阿扁中槍,更簡單不過了。總統為人民捱子彈是天職,法例已經寫得很清楚,為人民服務嘛。沒理由只有拜洋菩薩的美國總統能捱子彈,我們中國人就不能嗎?更何況,咱們中國人是慣性槍桿子裏出政權的。還政於民之前,得要試煉一下,誰的肚皮夠硬,能頂得住敵人的槍炮,才是一管到底的硬漢子。
還有內地得把口的法律專家聲言,法律也是要為政治服務的,由這些專家組成驗腩團,為阿扁的肚皮服務,會將發生在立春之交的這場槍擊懸案淡化成三一九事件或風波。既然沒死一個人,只是浪費了兩粒子彈,事件不值一哂。死守總統府外當是天安門廣場,存心分裂煽動,破壞國家安定。對此,中央是絕對不能坐視不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