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下腳為強 - 高慧然

先下腳為強 - 高慧然

有個男讀者要求我替他解除感情痛苦。
他的女友跟前度男友做過些「出晒火」的事,這就是他的痛苦。四年來,他一直耿耿於懷,「怒火中燒」。
我從來不罵男人,至多封他們做「夢中情人」,可是這一次,我差一點點便開了罵戒,我想罵他:「去死吧你!用你自己那把火燒死你自己!」他有甚麼痛苦?做他的女朋友才真正苦不堪言。
真奇怪,我還以為這種男人只在粵語殘片中存在,誰知他們居然活生生生存在你我中間,一個不小心,我們隨時撞上一件!

我不知道他是否以居高臨下的姿態與女友相處,隔些日子提醒她:「像你這種女人,除了我,還有誰會要你?」「跟你一起,我蝕晒底,你自己知自己事。」……外人永遠不能明白,這樣的男人,居然有女人肯忍耐他四年,而不送他去垃圾堆填區。
他沒有感情痛苦,他是心理變態,他還真的以為女人是衣服,覓女友如同去商場購物,「唔該,畀件新嘅我。」我給了他兩個建議,建議他速速遠離他的女友,這種男人,沒有資格談戀愛。另一個建議,是讓他尋求臨床心理學家的幫助。我猜,兩個建議他都不會吸納。
各位女士,這種男人絕非古董,毫無收藏價值,若有幸(都幾精采!)遇上,切記先下腳為強,踢他們出局。
這種男人,天生用來俾女人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