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出生警察世家的尖沙嘴分區署理助理指揮官(行動)吳嘉宏署理總督察昨「微服出巡」,在區內色情架步林立的街頭進行特別行動期間,遭一名「不識好歹」的「扯皮條」男子誤會他為遊客,以「半桶水」英語向他兜搭,表示可安排妓女作不道德交易,吳嘉宏於是當場表露身份,並通知附近的同袍趕至將該名「皮條客」拘捕帶署。 記者:黎志偉
涉嫌誘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的男子姓邱,五十九歲,報稱無業,曾有同類刑事案底;他經調查後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候查。
吳嘉宏署理總督察現時為尖沙嘴分區署理助理指揮官(行動),出生自警察世家,父親吳漢坤曾任高級警司,現已退休,兄長亦是警隊的高級督察。
吳嘉宏事後表示,昨凌晨零時許,他穿着便衣進行特別行動巡經彌敦道六十六號金冠大廈對開,毗鄰為美麗都大廈,該處一帶有不少賣淫架步。其間遭一名男子上前向他兜搭。對方起初以廣東話試探,暗示可為他安排妓女作性交易,但吳嘉宏沒有理睬,對方因而誤會他是日本遊客,隨即施展「半桶水」英語問他:「Youwantagirl?(你需要女子陪伴嗎?)」
當時,吳嘉宏為令對方上當於是假扮遊客,並用英語回應指自己是從英國回港做生意的商人,現入住尖沙嘴區內一間酒店;該名男子以為遇上闊客,落足嘴頭誘使他作不道德交易,又聲稱只需七百元便可享受「全套服務」。吳嘉宏再使計着對方吐出更多資料,他憶述說:「嗰個男人想話包括有口交,英文正確係oralsex,但佢唔識講,就講mouthandsex!」
吳嘉宏指自己扮成接受交易,對方亦準備帶他到附近單位「睇辦」,但事前需要他出示酒店房間鎖匙來確定遊客身份,由於他無類似鎖匙在身,只好當場表露身份,將疑人拘捕帶署。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律師指出,現時針對賣淫活動主要有兩條法例:(一)「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及(二)「誘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他解釋,若是妓女在街頭向市民兜搭,亦可能觸犯「誘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不過若是馬伕當街「拉客」,則可能同時觸犯上述兩條法例,一般情況下,律政司會選擇控以刑罰較重、最高刑罰為入獄十年的「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