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魯平何在? - 李怡

李怡專欄:魯平何在? - 李怡

李怡專欄

人大常委會突然宣告,將主動就《基本法》有關本港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條文,交下月二日召開的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根據過去中央高官及幾位護法所表達的中央意向,釋法的用意就是通過對《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的解釋,箝制香港不能在○七及○八年實現普選。曾參與起草《基本法》的內地護法蕭蔚雲、許崇德等自然大談釋法的必要性,香港的一些跟屁蟲也隨聲應和。
在這時候,筆者想到的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秘書長李後到哪裏去了?尤其是草委副秘書長及其後擔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的魯平,何以沒有了聲音?按道理,李後與魯平在整個起草《基本法》過程中,代表中央所起的主導作用及參與程度都最大。在目前這樣被中央認為是關鍵的時刻,他們應該站出來為中央釋法的做法講講話才對。李後在《基本法》起草完後就退下來了,但魯平則繼續擔任港澳辦主任直到九七回歸。魯平參與香港《基本法》起草及回歸交接工作的時間最長,他是最有資格代表那時候的中央就香港問題講話的人。尤其是,鄧小平、姬鵬飛都已作古,魯平更應講講話了。

資深新聞工作者秦家驄(FrankChing),上月三日在《蘋果日報》「論壇」版,提及中國外交部在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曾發表聲明,指○七年普選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問題是「一個由特區自己決定的問題」。在本月十九日的《南華早報》,秦家驄又發表了一篇文章,引述魯平一九九三年的有關說法。
秦家驄引述的魯平談話,見於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八日的《人民日報》,當時因彭定康提出政改方案,而引起中英雙方的激烈爭論,魯平並指彭定康為「千古罪人」。
在《人民日報》發表的魯平談話中,他回答記者問及香港民主發展時說,「我們一貫主張在香港發展民主,但由於香港一百多年來在英國統治下根本沒有民主可言,因此,我國主張香港的民主應該按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發展」。「《基本法》對前三屆立法會直選議席作了明確規定……至於第三屆以後(二○○七年以後)立法機關怎樣組成,將來完全由香港自己決定,只要有三分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就可以,不必要中央同意。將來香港如何發展民主,完全是香港自治權範圍內的事,中央政府不會干涉。」
秦家驄把魯平這段話找出來,使我們看到了當初設計香港政制的「立法原意」,絕對不是現在的中央高官及內地護法們所胡謅及將會通過釋法加以歪曲解釋的。《基本法》條文很清楚,魯平的談話也很明白。九四年外交部聲明也說普選立法會是「一個由特區自己決定的問題」。《基本法》頒布時,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項淳一說,《基本法》就政制問題「只是比較具體地規定了頭十年過渡期的發展,將來就是香港人自己的事」。
現在,中央似乎要自毀承諾了,連《基本法》的白紙黑字的明定的條文,也要另加解釋了。魯平何在?李後何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中,還生存的有許家屯、王漢斌、李國寶,他們的意見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