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場現形記:湯家驊死馬當活馬醫 - 李慧玲

新官場現形記:湯家驊死馬當活馬醫 - 李慧玲

人大常委下月才釋法,結果卻已預先張揚:第一,○七年不可以普選行政長官;第二,要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方法,必須由中央啟動機制,香港沒有主動權。
如此這般,正式敲碎民主派的美夢:領導人對○七普選特首有分歧──可能內部確有不同意見,但既已搬出釋法招數,肯定已一錘定音。很難想像,人大常委釋法後,《基本法》附件一是否容許○七年普選特首,會有任何彈性。如果中央容許香港人再就這個問題說三道四,根本不勞人大釋法。

反對普選者如獲擋箭牌
倘人大釋法講明附件一不容許○七年普選特首,九月立法會還討論甚麼呢?反對普選者有了中央做擋箭牌,容易脫身得多。
佩服一班大律師,死馬仍當活馬醫。星期五黃昏,湯家驊收到余若薇電話,獲悉《新華社》發稿宣布人大釋法,已馬上着手叫人開始研究相關法律,準備在人大常委開會之前,提交意見書,以法律制法律。
人大常委上次就居留權問題釋法時,湯家驊是大律師公會主席。當時,公會也就釋法問題向人大常委提交了一份意見書。

《基本法》愈解釋愈胡塗
人大釋法,百分百合法,《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條寫得清清楚楚:「本法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但人大愈解釋得清楚,《基本法》卻愈來愈深奧,令人愈來愈胡塗。
隨手撿一個極端例子,《基本法》第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一直以為寫得清清楚楚,毫無爭議,但如果人大常委今日突然釋法,提出私有財產不包括樓房、不包括銀行存款,可以說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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