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先生問:本人是大廈業主委員會委員,十分贊同市建局的樓宇復修理念。不過,在游說其他業主承擔大型維修所需費用時,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覺得相當沮喪,我們應如何處理?
答:正確及有效程序是舉行業主大會,而較佳安排是先以問卷形式進行諮詢,讓每位業主都知道進行大型維修工程的需要,爭取業主支持。如果籌備過程太倉卒,會引起誤解及不必要糾紛。
在推動業主支持有關工程時,應把諮詢業主作為一項標準程序,盡量提早執行,令業主有充份時間籌集費用。
雖然部份大廈維修及保養工程可能因緊急事故及意外引起,或因應法定要求而展開,但訂立長遠維修保養計劃,肯定有助制訂財政預算、控制支出及減少糾紛。
待問題出現才作維修,所需費用往往很昂貴,且對大廈居民造成不便。定期保養可保持樓宇外觀良好,以及延長設備及裝置壽命。定期檢查樓宇有助及早發現損毀狀況,及時作出補救措施。
長遠來說,法團可以考慮成立一個樓宇管理基金,在每月管理費中,預留一部份作儲備,以應付大廈維修或作緊急用途。為減輕業主財政負擔,法團可以考慮從樓宇管理基金的中央儲備,抽取部份金額,作為補貼業主需負擔樓宇復修款額。
若個別業主願意付款,但因實際財政困難未能支付,他們可考慮向屋宇署「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申請貸款。
莫先生問:如果業主立案法團已通過決議,決定進行樓宇大型翻新,一些業主卻拒絕付款,有何方法向他們追討?
答:法團在全體大會上通過的議案,對所有業主都有法律約束力。如個別業主欠款不超過五萬港元,法團可通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若欠款超過此數目,將案件交由法院處理。
法庭頒布的命令會登記在有關物業業權上,可能影響日後物業的買賣。
市建局陸續展開重建項目,為解答受影響居民疑問,市建局與《蘋果日報》合辦市建局信箱,受影響居民可來函本報代轉,市建局會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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