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期被日軍拉伕勞役的中國人,周五獲得歷史性的勝訴。日本新潟地方法院裁定,日本政府與一間運輸公司要為戰時強擄中國人到日本當苦工的「不法行為」,向十一名原告賠償合共八千八百萬日圓(約六百五十萬港元)。這是日本政府首次被判要賠款給二戰中國苦工,料將引發更多索償訴訟。
十一名原告華工中,一人已喪生,由他的兩名家人作代表。這十一名中國人在一九四四年被日軍強行帶到日本北部新潟市的港口和火車站當苦工,幹着搬運煤炭和大豆等糧食的苦力工作。其間他們受到奴隸式的折磨,不但沒有工資,獲分的糧食也少得可憐,還要忍受虐打。
雖然戰後他們得以返回中國,但他們稱身心自此已受到傷害,備受這些後遺症煎熬。他們於一九九九年八月入稟法院,索償共二千萬港元。
經過逾四年訴訟,新潟地方法院周五裁定,每名原告可獲賠償八百萬日圓(約五十九萬港元),由日本政府和涉案的上市運輸公司RinkoCorp.分擔。這是日本政府首次被裁定要向戰時非法勞役華工賠款,過往的賠償全部是由私人企業承擔。
法官片野悟好在判詞中指出,政府這種「戰時國策」屬於「非法行為」;他指摘政府沒有採取適當的措施,改善苦工在私營企業壓迫下的待遇,指原告的「生命、人身安全和自由都受到侵犯」。
日本外務省發表的聲明稱裁決「嚴苛」,並說會和有關部門研究如何回應。RinkoCorp.更形容裁決是「不當」,將考慮提出上訴。代表中國人控告日本細菌戰害死親人並索償的日本律師土屋公獻說,今次裁決或將引發其他向日本政府索取戰爭賠償的訴訟:「這是一項很不尋常的裁決……很值得讚賞。」
他稱這對其他法官或有鼓勵作用,讓他們在未來更「勇於」作出不利政府的裁決。他預言同類判決「很可能陸續有來」。
日本法院首次裁定要向華工賠償是在前年四月--南部福岡地方法院裁定政府和一間採礦公司串謀把中國人帶到日本當苦工。不過法官當時指沒有證據顯示政府直接參與事件,只下令採礦公司賠償。本周二,札幌地方法院還駁回了一宗同類訴訟。
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