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市委書記妻子是大話精<br>涉盜巨款案港商40控罪僅1罪成

官斥市委書記妻子是大話精
涉盜巨款案港商40控罪僅1罪成

【本報訊】鶴山巿委書記張汝韶妻子胡兆秀聲稱被盜巨款案昨日裁決,法官批評胡兆秀利用法庭追討失款,在庭上發假誓兼作假證供,完全不可相信。法官認為涉案存款是作非法用途,可能是被告為內地生意討好張氏夫婦,借予他們欺騙移民局,裁定被告葉漢輝三十九項盜竊罪脫,但確信他假冒事主簽名申請信用卡,餘下一項使用假文書罪成。 記者:柯弘毅

區域法院法官施允義下令將葉漢輝還押監房,等候背景、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四月八日判刑。原以為勝券在握的葉漢輝略顯失望之情,尚算冷靜,與兩兄長道別後即轉身走入拘留室。辯方表示待判刑後才考慮是否上訴。
法官指審訊期間已多次質疑胡兆秀證供不盡不實,昨日在判詞中花去大篇幅陳述胡的連篇謊話。法官認為任職內地稅局高層兼受過會計訓練的胡兆秀,對於時間、數字記憶如此含糊,令人奇怪。他直指月入僅二千元的胡,對於戶口逾千萬元巨額存款的來源及用途,是蓄意向法庭講大話,難以接納相信。

涉款或以堂費處理
當控方指從被告寓所撿獲的四十七萬元涉案現金應歸還胡的戶口時,早對胡口供質素不滿的法官即時反對,表示「好不幸,這名證人是利用法庭去取回款項」,法官批評胡為此在庭上發假誓及作假證供,明確表示如果將錢發還予她是極不恰當。辯方大律師打蛇隨棍上,指胡其實是利用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去取回不屬於她的款項,如果將涉款歸她所有,必然引起公憤。法官考慮以堂費形式處理款項,稍後決定。
涉案存款來源是判案關鍵,胡兆秀曾堅稱款項來自胞弟胡棟源,法官借此再貶兩證人質素,批評兩姊弟同出一系,只想向法庭透露預先準備供詞,每遇質詢便逃避或自相矛盾。法官直言不相信款項來自事主胞弟,因為從胡用錢擅買等同數年年薪的珠寶,及她與丈夫任意挪用逾五百萬元炒股票的行徑,顯示款項是兩夫婦所有。

判使用假文書罪成
法官指辯方稱款項是被告借予張氏夫婦移民用,由於事主口供成疑,控方無從反駁。法官指張汝韶因職位緣故,其妻在港開戶存款不便披露,但可以肯定,存款是作非法用途,一是兩夫婦當作財產證明欺騙移民局,一是被告礙於在開平做生意及兩人當地權勢,借款作為「甜頭」。法官指被告有存款證明,有證據支持他因財困而想取回借款,因此即使被告獲取款項的手法極可疑,但不能排除被告有合法權限取得款項的可能,判其全部盜竊罪脫。
不過就首項使用假文書罪,法官認為四十歲的被告以不光明手法利用信用卡動用事主戶口,在其寓所又撿獲練習事主簽名的記事本,而且只有他因該偽造簽名而獲益,裁定他使用該份冒簽表格獲取事主信用卡罪成。法官指如巿民俱以不當手法去解決問題,社會將變得混亂。辯方另指控方堅持起訴無望入罪的盜竊控罪,要求賠償堂費。
案件編號:DCCC814/03

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在開平家鄉的四層高樓房(圖)。

張汝韶

張汝韶妻子胡兆秀在家鄉百合鎮梓里村的物業(圖)。

張汝韶妻子胡兆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