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追討前夫4萬禮金

婦追討前夫4萬禮金

【本報訊】任職公務員的婦人,指控前夫拖欠她和娘家十多萬元,當中包括結婚禮金、鰂魚涌居所的差餉和裝修費、及辦理離婚的手續費和律師費,昨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夫提出申索,審裁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十六日再訊。

婚姻維持九月
申索人李孔賢及其母鄺桂嬋,分別以兩張入稟狀申索,指控答辯人區孟鄰拖欠四萬元禮金、二千八百多元差餉、六千元離婚手續費和律師費。李孔賢在庭外表示,九九年時年屆三十,受家人催婚才下嫁相戀多年、任職電腦工程師的區,但婚姻僅維持九個月便破裂。
李孔賢指前夫除拖欠四萬八千多元外,還有兩人昔日居所十多萬元裝修費,她準備另行入稟追討。李最後撤銷追討離婚手續費和律師費。審裁官指禮金是結婚禮儀,由男方送贈女方,沒有合約訂明,相信申索勝訴機會不大。
案件編號:SCTC010561&01056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