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主席沈聯濤向保薦人發出預警,要求他們做好盡職審查工作,否則將面對嚴厲制裁。他批評保薦人之間在競投新公司上市保薦合約時虛報低價,在惡性價格競爭下,導致他們無法投入充足資源,進行新公司上市的審查工作。他透露,證監與港交所(388)已同意,由證監執行一套單一的保薦人監管制度,評核保薦人的行為操守。
沈聯濤昨日在一個研討會發表演講時指出,目前的披露監管制度過分集中於前期的文件審核,導致在過程中出現延誤及不順暢,這做法會鼓勵申請上市的公司及其顧問不作充分準備,將前期審核上市申請文件視作一種討價還價及草擬文件的過程,這可能導致他們減少所披露的信息,以免監管機構提出更多質詢。
他又間接批評港交所上市科以往採取的「剔格仔」方式,是機械化地對信息披露進行監管,這不但未能針對披露問題,反而鼓勵人們作出具誤導成分的披露。
沈聯濤稱某些保薦人公司將其責任誤解成只充當統籌角色,而不是與其他專業人士共同做好盡職審查,從而掌握有關公司的業務,確保招股文件有適當的披露。
他舉例,假如某家公司的主要銷售對象是海外市場,但卻聲稱只透過與出入口代理人接觸,並不認識最終的客戶,這便值得質疑。他又認為,這並非上市審批權誰屬的問題,「某些工作由誰來負責並不重要」,而是應完善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提升市場質素,港府明年初修例,為上市規則賦予法定地位,使執法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