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陽報》前記者吳子葵(三十歲),去年九月二十七日凌晨四時許,在九龍窩打老道近映月臺駕電單車載女友返家時,突遇上私家車切線,扭軚失控,女友頭部撞向路旁消防水龍頭傷重死亡,當時他每百毫克血液中,含一百五十四毫克酒精,超標三倍。
被告吳子葵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酒後駕駛罪,求情時指餘生不再駕駛,裁判官指事件實為悲劇,被告女友去世,無法彌補,他只能夠抱憾終生,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五千元及停牌年半。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現任雜誌記者,前任《太陽報》記者,案發日舊同事生日,他在派對上飲酒後,隔了一段時間才離開,女友喪生令他深感內疚,決定餘生不再駕駛。
案件編號:KCCC427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