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透過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監管當局對違規個案的執法情況,根據金管局03年年報顯示,違反《銀行業條例》第83條,向有關連人士放款規定的個案,去年錄得15宗,較02年8宗增加近一倍,但數字仍較01年的17宗為低。另外,違反《銀行業條例》第81條,有關大額風險承擔規定的個案,去年則減少67%至僅得2宗,01年則錄得17宗。
馬時亨在書面答覆中指出,所有這些違規個案,均屬技術性質,並非蓄意觸犯,有關認可機構已迅速糾正,並無對存戶或債權人利益構成影響。
《銀行業條例》第83條所指的有關連人士放款,乃指該認可機構的董事、親屬或機構僱員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