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不法之徒趁本港前日開始恢復輸入冰鮮雞,企圖走私冰家禽入境魚目混珠。海關巡邏船在石鼓洲海面,截獲一艘來自珠海的內河船,在船上兩個貨櫃箱中撿獲近二萬隻冰鮮雞、鵝、鴨及乳鴿,總值四十五萬元,拘捕船上一名懷疑主腦。該批冰鮮家禽被發現時部份經已發黑開始變壞。 記者:馮志偉
海關海港及海域科女高級督察馮寶森表示,海關巡邏船前日巡經長洲以西近石鼓洲海面,發現一艘三十九米半長,排水量五百噸名叫「珠運39」的內河船,上有兩個四十呎長的貨櫃箱,關員在進行例行截查期間,船員出示報關紙報稱載貨為「馬鈴薯」,但關員發現貨櫃箱邊的原本編號被漆油塗去,覺得可疑,於是決定開櫃查驗。
當關員打開兩個貨櫃箱後,發現貨櫃箱前端果然擺滿馬鈴薯,合共有五百箱之多,但再向內搜查時,發覺裏面卻是一箱箱的冰鮮家禽,經點算後共有4328箱,包括1158箱鵝、688箱鴨、465箱雞和17箱鴿,共19343隻,重44755公斤,在香港出售約值四十五萬元。
海關同時發現,兩個貨櫃箱都沒冷凍設備,只是內壁用發泡膠包着,當時量度的溫度是攝氏八度,比冷藏凍肉應有的零下四度高出十二度之多。海關指出,該內河船是在周日(二十一日)離開珠海,至被發現時已有一日時間,關員發現部份冰鮮家禽已開始發黑變壞。
由於船員無法出示有效的證明文件,相信該批冰鮮家禽是走私貨,船上六名船員中,經調查後,海關相信其中一名姓郭三十八歲的「業務主管」是走私案的主腦,於是將他拘捕,其餘五人相信並不知情。
海關會引用進出口條例和公共衞生條例起訴被捕人士,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罰款二百萬元及入獄七年。
另外,食環署亦會以「在沒有內地官方證明書情況下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條例」作出起訴,罪成可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半年。被捕人今日將被解上東區法院提訊。
食環署高級衞生督察何松表示,相信走私客是趁着香港前日開始恢復輸入冰鮮雞,而企圖將該批走私冰鮮家禽運到街市或燒臘店魚目混珠。他提醒市民要到商譽良好的店舖選購冰鮮肉類,並留意其包裝是否完整、有沒有製造商及生產日期的資料,和有沒有俗稱「紅印」的內地衞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