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講座的座上客問筆者:投機與投資究竟有何分別?又問投資於股票及其相關衍生產品,又是否屬於投機性質?
事實上,這類題目涉及的範圍甚廣,但篇幅所限,只可扼要地探討。
投機活動一般含有賭博性質,例如炒賣細價消息股,期望在短時間透過股價的大幅波動而從中獲利。筆者認為,倘若投資者對所參與的投資項目一知半解,取勝把握純粹依靠運氣,則大抵可歸類為投機活動;相反,若投資者在投資前已清楚投資項目的細節,亦清楚所採用的投資策略及風險因素,則屬於投資類別。
坊間也有人將投機與投資與投資期長短掛鈎。簡單來說,投機涉及的投資期一般較短,所涉產品未必有實質業績支持;投資則產品多有實質業績支持,即使價格出現短期波動,也不會影響其投資價值。
此外,投機活動的風險及回報均相應較高,更甚的是,倘若投資者再透過以小控大的槓桿方式投資,風險會大幅提高。
事實上,投機與投資可能只是一線之差,如何訂定這界線亦因人而異,即如具槓桿效應的認股證,若運用得宜,也可視為有效的投資工具。
假設投資者買中華電力(002),對公司業務已作詳細分析,知道其利潤受到保障機制保護,加上派息穩定,可放心作中長線持有,當然他們也可透過防守性較強的ELI作為直接購股的另類選擇。但倘若市場有一極度價外的中電認股證,其價格只有數仙,本身已沒有太大的行使機會。在這個情況下,即使投資者同樣是看好中電的表現,但透過購入此認股證來提高博值率,投機成份便大大提高。
筆者並不贊同投資者盲目地參與投機活動,因為當中涉及的風險委實不低。筆者認識部份鍾情於購入1仙窩輪的投資者,原因是只要窩輪價格上升一個價位,已相等於10%的升幅,值博率相當不俗。然而,這些窩輪一般屬極度價外狀態,剩下的價值全是逐日流逝的時間值。投資者購入此類窩輪,就好比用少少錢買一個較難實現的希望,故是投機而非投資。
倘若投資者考慮加入投機性產品以增加整體投資組合回報,必須留意注碼大小,以免因小失大。
雷裕武
麥格理證券衍生工具部聯席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