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賠償少花農上訴

收地賠償少花農上訴

【本報訊】六旬花農偕友人在元朗八鄉種植蘭花,運輸署興建西鐵收地時,二人聲稱所種蘭花為貴價荷蘭品種,收入損失嚴重,因此向運輸署索償二千萬元,但土地審裁處認為涉案蘭花只屬平價內地貨,利潤損失證供不可信,遂判二人僅獲二十六萬八千元賠償,二人不服判決,昨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人之一的六十三歲花農陳專,與友人鄧丙才租用八鄉一農地種植「朱頂蘭」,九九年運輸署收地,代表二人的資深大律師昨指土審處錯誤接納運輸署專家的證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ACV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