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文化協會兩年一次舉辦會議,邀請英國法律和司法界的高層人物,到香港介紹特別是有關如何便利普通市民得享司法公義的最新發展。今年介紹的一項服務就是在法律援助多元化方面。由於不少需要法援的人不方便到律師的辦事處去聽取法律意見,例如年紀大了行動不便,又或家庭主婦要在家中照顧小孩等,於是成立了電話法援,只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打電話給指派的律師事務所,便可跟律師談話,尋求所需的法律意見。
我在會後向介紹這個電話法援服務的英國大律師查詢,原來運作情況相當有趣。首先,這是一項政府當局的外判合約,她的大律師辦事處參加投標而得到。合約的電話法律意見查詢有特定範圍,例如她的辦事處要負責的範圍就是房屋、僱傭和入境事務。大凡這三個範圍內的電話查詢,就得接聽和解答。
這類「打電話問律師」工作並不易為,通常都要在有關範圍有一定的經驗和專長,才可即時回答得出大部份問題,不必耽擱很多時間事事臨時研究和翻查法律典籍。
對大律師來說,一個不便之處就是市民隨時來電話,打斷正在埋首處理的別的案件,但時日久了也會適應得來。以這位英國大律師的辦事處為例,就索性另闢一間房間,集中放置有關房屋、僱傭、入境事務的常用法律典籍和資料,當值接聽電話的那位大律師就到這房間辦事。
香港人最愛電話溝通,這種法援方式理應得到政府當局考慮,起碼遠比雙方都要親身到甚麼辦事處會面更便捷省事,一定大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