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少年警訊、到黃埔軍校受訓的青年輟學後誤交損友,凌晨賭波輸錢,夥同小學同學等人戴口罩作掩護,揮鐵通劫女報販,掠去九千多元財物,遭休班警員當場拘捕,小學同學事後投案。兩人昨於高等法院承認行劫罪名,分判囚五年及五年九個月。
首被告曾煒民和次被告陳智君,同為十八歲,被控去年四月六日,在上水順欣花園的報攤搶劫女事主黃艷屏現金及香煙等共值九千五百多元。
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清晨五時許,單獨於攤檔工作,三名男子突然走近,其中兩人戴着口罩和拿鐵通聲稱打劫,用鐵通敲打手推車,事主受驚逃離,其中一人緊隨打其背部,事主跌傷,當她折返時,發現劫匪正逃走,幸得一名休班警員及途人協助,當場制服首被告,並起回失物,次被告兩月後自動投案。
辯方律師求情指首被告中三輟學前,曾任少年警訊,又到黃埔軍校讀暑假紀律課程,品行良好,輟學後誤交損友,曾犯發布淫褻物品等罪,他當天與友出外睇波,才認出次被告為他的小學同學,賽事完畢後,他們因賭波輸錢,一時興起,計劃打劫當作補償,幸事主未有嚴重傷害,次被告自首後,盡力協助警方,願出庭指控其他被告。
法官湯寶臣判案時指,首被告早前因另案判守感化令,卻無好好珍惜,輟學後誤交損友,糾黨行劫,並施用暴力,判他監禁五年九個月,考慮次被告願意協助警方,判入獄五年。
案件編號:HCCC221&2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