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大埔的三水學校前校長蘇熾昌,涉嫌在任內詐騙金錢,串謀文具供應商及裝修公司東主,誇大供應商發票上的貨款金額或偽造發票,於九八至○二年間騙取校方及政府逾十三萬元,並從中獲取近二萬元利益。蘇熾昌被控代理人串謀收受利益及欺詐等七項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羅宇光
六十四歲被告蘇熾昌,被控於九八年九月至○二年九月,串謀陳錦南及兩度串謀梁顯鈺,分別獲取陳和梁一萬元及八千元的金錢利益。蘇又被控於上述日子,串謀劉新旭(譯音)及兩度串謀陳錦南,使用虛假發票意圖誤導三水學校。蘇另被控於○一年九月,訛稱一項油漆工程曾在校內進行,騙取校方三千五百元。
被告在三水學校工作多年,至○二年退休,留任校董一職,案發期間學校由政府津貼部份開支。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與校方的文具供應商大東行東主陳錦南串謀,誇大大東行發票上的貨款金額,陳其後將多收的款項轉交被告。
另外,被告向校方訛稱跳舞班學生在大東行訂製舞衣,陳錦南向校方開出發票,收取五萬多元,但其實舞衣只是被告吩咐校役縫製,發票為偽造,陳收錢後將款項轉交被告。被告以相同方法,與另一間文具供應商的東主劉新旭串謀,利用偽造發票騙取校方五萬多元。
此外,被告在兩項鋁窗工程中,串謀鋁窗公司東主梁顯鈺誇大發票,令校方損失。梁其後將多收的工程費,部份轉交被告。被告又訛稱一項油漆工程曾進行,利用偽造發票,騙取校方三千五百元。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7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