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葉漢輝涉嫌盜取鶴山巿委書記妻子胡兆秀逾四百萬元巨額存款,昨日被法庭裁定使用偽造文書及盜竊全部四十項罪名表證成立,需就控罪答辯,被告選擇不出庭作供,法官聽取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將案押後至本周四作出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葉漢輝早前透過大律師申請案件毋須答辯。區域法院法官施允義指首項使用假文書控罪,事主胡兆秀作證表示申請信用卡表格上的簽名是虛假。法官認為雖然沒有其他佐證顯示表格上簽名的來源,但被告確有利用該表格,並因而獲益,甚至利用其他人透過櫃員機提取款項,故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至於其餘三十九項盜竊罪名,法官認同控方所指,要考慮被告是否有不誠實意圖或合法權力取得款項。法官表示辯方曾指涉案戶口的存款是被告借予事主作移民用途,被告只不過在經濟困難時取回借款。
事主亦曾在庭上承認被告曾存款入其戶口,證據顯示確有部份存款來自被告。法官指根據案例,即使被告獲取款項的手法不誠實,但如果有理由相信被告以為自己有權取回款項,亦要判其無罪。但被告是否有不誠實意圖或取回借款的信念,最終亦是由法官決定,故裁定被告需要答辯。
辯方大律師在被告選擇不作供後陳詞,重提被告是獲鶴山市委書記張汝韶同意動用存款,並指張在當地位高權重,影響力大,處處與本案扯上關係,但事主作供時卻掩藏其重要角色。
案件編號:DCCC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