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級督察知法犯法,去年酒後駕駛房車,在馬鞍山路撞斃一名壞車停在快線的新婚鐵騎士後,駕車高速逃離現場,事後到醫院求診時被捕。涉案警官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等四罪成立,還押監房看管至本周四判刑。
被告許嘉榮,二十九歲。區院暫委法官林偉權在裁決時狠斥被告肇事後出於害怕不顧而去,極不負責任。法官認為被告當時飲酒過量,車速過快,跟車太貼,轉往快線前未看清道路情況,釀成意外,致猛撼綿羊仔及將鐵騎士撞至拋上半空,頭盔飛脫重創,房車擋風玻璃還殘留死者頭髮,裁定被告危險駕駛罪成。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發生意外後沒有停車罪,昨被裁定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及沒有第三者保險使用汽車罪成。餘下一項處理贓物罪,法官認為被告雖可疑,但未能毫無疑點證明他對座駕被換成賊車知情,判其罪脫。
案情指去年五月四日,二十八歲事主連銘豪的綿羊仔死火停在馬鞍山路,被告駕本田ACCORD房車高速駛至猛撞事主,事主送院後不治。被告肇事後未有停車,再撞向中線一輛城巴車側後不顧而去,卻遺下車牌。被告稍後在明愛醫院被捕,酒精測試超標逾一半,但拒絕進一步提供血液樣本檢驗。警方稍後在美孚新邨起回肇事房車。
案件編號:DCCC1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