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獲准留港七天的內地少女,在地鐵站向年輕男子借用手提電話搭訕,聲稱為北京大學學生在港遺失金錢,相借旅費之餘,再借入住五星級半島酒店住宿費,承諾親人會滙錢來港還款,結果一名男子被騙去一萬元,兩少女食髓知味,四日後再度向一名年輕男子埋手,被便衣探員拘捕。兩名女被告昨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記者:梁家亮、陳浩義
兩名打扮斯文,樣貌娟好的女被告步出犯人欄時尚算鎮定,惟法庭繙譯向她們宣讀控罪時,首被告便開始飲泣,次被告亦眼泛淚光,以沙啞聲音表示認罪,當首被告聞判入獄,更須由女庭警攙扶進入囚室。
裁判官麥健濤判刑時指出,案件明顯為街頭騙案,判被告入獄無可避免,兩人在街上有計劃地物色年輕男子作行騙對象,所干犯的罪行嚴重,同判入獄十五個月。
案中首被告許杰(十九歲),次被告聶心畔(十八歲),均為內地人。首罪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指兩名被告於今年三月十四日在半島酒店以欺騙手段,虛假聲稱是來自北京的遊客和沒有金錢,向男子楊潤龍欺詐一萬元。次罪則控兩被告於三月十八日,向男子梁鑫剛企圖欺詐。
案情指出,兩被告於三月十三日以中國護照入境,只准在港逗留七天,兩人翌日在九龍塘地鐵站向二十四歲的事主楊潤龍自稱為北京大學學生,由於遺失金錢,要求楊借用手提電話,不一會,將電話遞給楊,一名男子在電話中聲稱為兩被告的父親,要求楊借錢給其女兒,承諾會滙款入楊戶口還錢,楊考慮後借款三千元。
兩被告打蛇隨棍上,向楊表示希望入住半島酒店,楊於是陪同兩人抵達半島,再借出七千元給她們作住宿費,首被告行往接待處假裝辦理入住手續,次被告則在大堂陪伴楊,其後楊獲她們告知下榻的房間號碼,兩人便藉詞需要休息,叮囑楊不要在晚上找她們。楊離開後翌日嘗試傳真旅遊資料至酒店給兩被告時才知被騙。

四日後,兩被告於上環地鐵站附近,以同樣手法向二十二歲的事主梁鑫剛埋手,兩被告要求梁借取五千元,又為使梁減低戒心,首被告向他出示一張學生證,梁陪同二人到達半島酒店,但梁索閱她們的機票後覺得可疑,故沒有借款,並堅持替兩被告辦理入住酒店手續,兩被告改口稱希望入住鄰近的九龍酒店,事件遭三名在酒店大堂的便衣警員目睹,其後將兩被告拘捕歸案。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在內地務農,次被告則來自貧窮家庭,二人求財心切才犯案,要求輕判。
案件編號:KCCC41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