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干預助鐵路

政府行政干預助鐵路

梁嘉銳

筆者一直反對鐵路(九鐵或地鐵)以「壟斷」方式,排擠巴士或小巴,好讓鐵路的收入能夠維持穩定。有任職鐵路公司的朋友提出異議,認為鐵路和巴士的競爭條件,有「先天性的不平等」。
巴士公司不用直接負責道路的維修費,但鐵路公司卻要負責鐵路的維修與補養。巴士公司有若干利潤保障,但鐵路公司卻沒有。巴士公司可以利用「增加空調巴士,減少非空調巴士」以增加收入,而不需要經由任何政府機關通過,但鐵路公司每次價格調整卻要經過重重政府和政治的審查。
另方面,政府又要求鐵路公司在商業上獲得合理回報。因此,鐵路公司有理由要求政府,以行政方式取消一些巴士或小巴路線,以達致另類公平競爭。
這位朋友的說話不無道理,但筆者還是認為政府應減少行政干預,容許市場競爭。至於巴士「過份」使用道路問題,其實政府可用電子道路收費計劃,讓不同的道路使用者,按照他們的使用時間,以及座駕的噸位,繳交不同費用。這樣既可疏導香港的交通擠塞問題,又可以用者自付的原則,令道路的使用變得更有效率。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在很多地方都有成功經驗,多位學者已提出過,這裏就不再重複了。

至於某些地區的居民,若能夠自由選乘鐵路、巴士或小巴,不但為住客帶來方便,更會令地價及租值提高。因此,政府作為鐵路的大股東,縱然在鐵路方面的回報可能較低,但在各種稅收方面,卻能夠得到額外補償。政府其實應該明白這點,不應強迫鐵路公司獲得不合理地高的指標回報。
更重要的是,縱使政府透過行政干預,把一些巴士或小巴路線取消,乘客也不一定會因此全都轉乘鐵路。有些人可能會駕駛,於是,空氣污染更多,道路也更擠塞。而附近一些較大型的屋苑,更可能會提供邨巴接載住客。明顯的,小型屋苑是辦不到的。
於是,行政干預取消巴士路線後,不能令所有巴士搭客轉乘鐵路,反而會讓大型屋苑(通常由大型發展商興建),增加一個優勢,因為它們多了一個選乘邨巴的選擇。結果,是鐵路公司及政府送了一份「大禮」給大型屋苑的發展商(或管理公司)。但是,干預的「罪名」,卻全部落在政府和鐵路公司的頭上!
故此,親愛的朋友,我仍是認為,任由市場競爭,減少干預比較好!
……………………………………………………
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