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判監禁14年 出獄患病失業<br>強姦犯劫兩鳳姐囚八年

曾判監禁14年 出獄患病失業
強姦犯劫兩鳳姐囚八年

【本報訊】強姦犯聲稱出獄後接受過心臟手術,不能擔當勞動體力的工作,欠債纍纍,走投無路遂再度犯案,佯裝嫖客,持刀洗劫「一樓一鳳」,迫她們講出提款卡密碼提款。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盜竊及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共四項罪名,判監八年。 記者:梁瑞珮

三十五歲被告蔡健華,曾任採購文員及金融外滙經紀,九二年干犯強姦及搶劫罪名判監十四年,○○年四月出獄。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獄後不久,接受過更換心瓣手術,自始心律不正常,不能擔當體力勞動的工作,加上學歷不高,長期失業,僅能做一些如運輸及清潔散工,經濟拮据,累積欠債逾四萬元。

持刀指嚇 反綁雙手
案情指出,去年七月三日晚上,被告到訪觀塘物華街一間「一樓一鳳」,一名兼職「鳳姐」應門,議價後被告進入單位,一手掩住她的嘴,一手取出生果刀指嚇她頸部,宣稱「打劫」,用毛巾塞着她的嘴及反綁雙手後,四周搜掠財物,又要求她說出銀行提款卡密碼,鳳姐驚恐下惟有依從。被告得手後離開,鳳姐隨即致電取消銀行卡及報警,但翻查紀錄,發現遭人提取一千四百元。
同年八月十三日晚,被告到訪秀茂坪聯安街一間「一樓一鳳」,當鳳姐的朋友離開後,鳳姐示意被告可脫衣洗澡,但被告表示想坐多一會。鳳姐自行入廁所準備之際,被告突從後箍着她的頸,手持一把小刀,聲稱「打劫」,及用毛巾綑綁她雙手,掠去二百四十元現金、銀包及手提電話,迫她把提款卡密碼寫在紙上。

警員截查 緊張流汗
同晚,巡邏警員在觀塘通明街截查被告,被告不斷流汗及表現緊張,警員在他褲袋撿出五吋長鋼製摺刀、提款卡及紙條。
被告供認提款卡屬聯安街工作的妓女,警方在聯安街逐戶查詢,結果找到受害鳳姐。
案件編號:HCCC3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