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最大綁劫案 五內地人同判死<br>港漢深圳遇劫加盟賊黨判死刑

建市最大綁劫案 五內地人同判死
港漢深圳遇劫加盟賊黨判死刑

【本報訊】深圳消息:被喻為深圳建市以來組織最龐大的綁劫集團案件,其中因為被賊人打劫而「落草為寇」加入對方陣營的香港男子梁犇,因曾參與其中十宗綁劫案,昨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判死刑。另一名涉案港人則判監兩年;同時被判死刑的還有五名內地犯人,以及有四人被判死緩兩年;其餘犯人分別被判兩年至無期徒刑等。各被告可在十日內提出上訴。

這個涉及二十九名被告的龐大綁劫集團,被控在○二年十月至○三年二月的半年內,在深圳至少犯案三十三宗,賊人通常分成「六人組」行劫,案中受害者多為北上的港人,賊人洗劫事主後會再向其家人勒索贖金,其中一名姓雷港人被綁劫後,共損失七十五萬元。

涉10宗搶劫或綁架
被判死刑的六名犯人中唯一的港人梁犇,外號「香港犇」,二十九歲,報住屯門富健花園,他○一年在港有偽造文件被判入獄半年的犯罪紀錄。梁於○二年出獄後返回內地,其間在深圳遭上述綁劫集團打劫,他因為沒有錢並與賊人臭味相投,事後更說服對方讓他加入成為犯罪集團成員,事後至少參與兩宗搶劫案及八宗綁架案,涉及金額一百二十六萬多元及其他財物。廣東省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以搶劫罪判處其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案情透露,梁犇在審訊過程中對所有指控都認罪,但否認為案中主犯,其辯護律師也以梁犇在案中只是協助開車或用他的銀行卡過數,在案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另外梁的辯護律師又指梁認罪態度良好,且有舉報其他同案犯的立功表現,故請求法院輕判。但檢控官則指梁犇雖只開車,但卻用自己的銀行卡收取贖金外,又在案中負責在街上「挑選」包括港人在內的途人,指示同黨進行綁劫,在案中起主要作用,故應作為主犯論。

另一港漢判獄兩年
至於另一名港人周世民,二十六歲,報住元朗天水圍天瑞邨,他曾參與三宗綁劫罪,涉及九十一萬餘元及其他財物。他否認控罪,只承認事後負責往取贖金,事前並沒有合謀,只屬「轉移贓物罪」,但仍被判入獄兩年。
案中的主謀是綽號「豆腐」的三十歲廣東人梁扶基,他承認參與五宗搶劫及八宗綁架案,涉及一百三十八萬元及其他財物。但他辯稱在案中沒有持槍,分錢亦較少,不應將其列為第一被告。其辯護律師亦指梁扶基沒有參與搶劫密謀,沒有持槍、持刀,他雖然參與綁劫罪次數較多,但卻不是組織者、領導者,只是一名參與者,故請求法院輕判,但最後仍是被判處死刑。

一名被重判的犯人家屬,離開法院時禁不住傷心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