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政府應否開徵銷售稅惹來不少爭議,討論大都圍繞銷售稅的優點與缺點。我們或許可以從另一角度看這問題,若引入銷售稅的目的在減赤,還有其他方法可行嗎?
答案是肯定的。我們在此曾不斷論證現有教育制度不但沒法保證教育素質,而且每年更大量消耗政府資源。只要在教育方面來個制度創新,政府在這方面的支出當可大幅減少,有助減赤。這制度創新就是引入學券制。在學券制下,學生自由選擇自己喜愛的學校(包括私校),憑券入讀,校方以學券向政府要錢。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佛利民曾說過政府辦教育的成本比私營部門高50%,現在就讓我們來一個粗略推算,假設中小學在引入學券制後開支減半,試看這會對過往的財赤有甚麼影響。
1998-99年度財赤為232億元,同年用在中小學的支出為243億元,減去一半為122億元,將這省去的中小學支出與當年的財赤相扣,財赤馬上大幅減至110億元,減幅達53%。再看2000/01年度,當年財赤達78.3億元,同期中小學開支277.4億元,減去一半則為138.7億元,將當年省下來的中小學經費與同年財赤相扣,原來的財赤居然轉化為60.4億元的盈餘!
結論是明顯的,單是在中小學引入學券制,不僅能馬上改善本港中小學的教育素質,對於減赤更能收立竿見影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