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斥公園保安員濫權執法的黎先生投訴稱,早前他約同友人於西貢海濱公園近公廁位置集合,準備往鹿湖行山。於集合期間,突有女保安員出現並指令他們將背包上的活動通知除去,她指公園內不准展示私人文字,否則屬違法;隊友只好將之除下並逐一傳閱以了解當日行程。
然而,於傳閱期間,保安員又作出干涉,謂公園範圍內不得傳閱私人通告;其後更要求他們將掛於背包上的隊徽除去,因公園內不可展示任何“Logo”;而後來則指可網開一面,隊友可暫不需除去隊徽,但卻不能拿來晃動,否則便又觸犯法例。黎先生及隊友不滿保安員的種種不合理要求,遂向本報投訴反映。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回覆本報時直認,有關保安員對遊樂場條例有所誤解,以致在處理上欠缺彈性及態度欠佳。保安公司就此事件深表抱歉,並已對保安員作出處分。此外,康文署亦已強烈知會該保安公司須再三訓示員工適當的處事方法,若員工對條例有不明白的地方,便應立即向康文署場地負責人或巡邏督察請示,以免再發生類似事件。就事件對讀者所致的不愉快經歷,康文署謹此致歉。
(○三○八○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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