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令人心寒的一宗交通意外,一名司機醉酒駕駛,導致一名交通警員殉職事件,令人關注酒後駕駛的嚴重性。
雖然愈來愈多醫學報告證明飲酒有益,適量的酒精確有預防心臟病及血管閉塞功效,但過度飲酒卻會損害肝臟及身體其他器宮,若然發生酒後駕駛,更有機會前途盡毀,害己害人。
根據香港法例,酒後駕駛屬刑事罪行,駕駛者在呼氣測試中,若每一百毫升呼氣中含有超過二十二微克酒精,便屬酒後駕駛。一經裁定,最高可判罰監禁三年及罰款二萬五千元。
要釐定酒精測試是否超標,可用體重去計算人體可接受的適當酒量。舉例一個體重五十公斤的人,以體重乘以零點七得出系數三十五,這系數以毫升計算,即是人體超過三十五毫升純酒精便屬違法。香港一般啤酒的酒精濃度為四點五巴仙,以每罐三百五十五毫升計,一罐啤酒便有十六毫升純酒精,換言之最多只可喝兩罐啤酒。若是近五十巴仙酒精濃度的烈酒,飲七十毫升以上已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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