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律師向死者家人道歉<br>交警墮橋死被告監房候審

透過律師向死者家人道歉
交警墮橋死被告監房候審

【本報訊】年輕交通警員前日凌晨駕駛電單車執勤途中,在加士居道天橋被迎面駛來的私家車猛撼,飛撞橋邊欄杆,跌落天橋支路殉職,涉案司機昨旋即解上九龍城裁判法院,控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酒後駕駛兩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周五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還押監房看管。被告透過律師於庭上向死者及其家人致歉。

被告面容憔悴
被告昨出庭應訊時面容憔悴,顯得沒精打采,在聆聽傳譯員讀出有關控罪時,更垂頭喪氣。
控方昨日表示,要求將案件押後以便警方調查是否有證人目擊案發經過,及考慮是否有必要重組案情,由於案情嚴重,控方反對被告擔保,因恐防被告會棄保潛逃。控方透露被告曾有一項酒後駕駛的同類紀錄。
辯方指出,被告現年二十八歲,已婚,育有一名七個月大嬰兒,被告不反對將案件押後,但要求保釋外出,亦向警方承諾不會棄保潛逃,願意交出駕駛執照及定時向警署報到。被告更透過律師向死者及死者的家人致歉,表示願意承擔事件帶來的後果。

押下周五再審
裁判官指由於案件處於警方調查初階,故拒絕被告擔保申請,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下周五再審。
二十八歲被告胡永初,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指他於今年三月十八日在加士居道天橋,在駕駛一輛私家車GM4839時,危險駕駛引致警員陳業升死亡。被告另被控一項酒後駕駛罪,指他於同時同地在駕駛該輛私家車時,其酒精測試超過法定限制,即每一百毫升的呼氣樣本中有七十五微克的酒精,比法定的二十二微克的上限標準,高出約三倍。
案件編號:KCCC4057/04

警察員佐級協會新一屆委員會選舉前,先向殉職警員陳業升默哀一分鐘。 司徒世華攝

涉危險駕駛導致交通警員死亡的司機,當日向警員講述經過。 資料圖片

陳業升未婚妻(中)認屍後離開,顯得哀傷。 羅日昇攝

死者家門外,有人貼上字條,及放上鮮花致敬。 冼偉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