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與入息比例 - 左丁山

租金與入息比例 - 左丁山

房屋署向房屋委員會提交減租方案,一共五個,各有優劣,後果則一,就係房委會損失慘重,將來假如入不敷支,當然唔會破產,因為政府一定要注資救佢吖嘛。注資嘅錢,即係納稅人嘅錢,我哋就算交多啲稅,政府左手來,右手去,都係冇法子搞掂財赤呢個大頭佛。
如果我哋納稅人能夠有聲出,左丁山就贊成其中一個方案,即係所有綜援戶免租,其他住戶一律免租百分之十。呢個方法既簡單可行,公屋租金損失又最少,而且理論上,綜援右手問社署攞錢,左手就交其中一部份畀房委會,政府損失不大。
呢次房委會要減租,皆因去年八月,房委會打輸官司,違反咗「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MedianRenttoIncomeRatio)不得高於十巴仙嘅規定。呢個MRIR概念因中文譯名「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甚為混淆,好多人睇唔明,報紙紛紛出錯,就如《蘋果日報》三月十七日報道就寫成:「現行法例規定公屋租金不能高於入息中位數百分之十」、「蘋論」作者盧峯亦話:「公屋租金不得超過住戶入息中位數百分之十的不合理規定」。請各報記者編輯注意,法例規定係RenttoIncomeRatio嘅中位數(Median)不可超過百分之十,唔係租金不能超過medianincome嘅百分之十。將綜援戶嘅租金變為零,剔除於統計樣本之外,RIR嘅median就會立即降低,房委會起碼有幾年安樂,唔使再為呢件事傷腦筋。相信明白事理嘅議員,都會得些好意須回手,無謂得失啲選民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