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偷竊入獄的越南裔男子,剛出獄便在上水一條小徑扑劫一名婦人,他昨在高院認打劫罪,判監五年四個月。 法官昨判案說,扑頭劫案非常嚴重,被告出獄三日便再犯,早前的判刑未能令他改過,須予重判。三十三歲被告陳禮八八年從越南偷渡來港,有打劫、爆竊及偷竊等二十二次案底,上次坐牢是因偷竊,判囚四個月。 據案情,被告去年十月四日晚,在上水新福路附近小徑,尾隨四十一歲持雙程證來港探夫的內地婦人羅春蘭,以報紙包裹的石頭扑劫她一個載着逾七百元財物的膠袋。 案件編號:HCCC2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