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值警員接報到超級市場處理一宗偷竊疑案時,涉非禮該名被指盜竊的女子,又被指身為執法人員,明知該女子偷竊薯片而不作出警誡拘捕,指示她將薯片收藏,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涉案警員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兩項控罪提堂,他否認控罪,案件押後下月十六日作覆核,期間准保釋。
被告莫志強(三十二歲),首項控罪指被告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黃大仙中心的百佳超級市場經理室內非禮一名女子;次項控罪指其作傾向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指被告於同日在該經理室內,明知上述女子藏有一包在百佳超市偷來的薯片,被告身為當值警務人員,卻沒有執行職務,向該女子作出拘捕及警誡,反而叫該女子將薯片收藏。
控方庭上反對被告申請擔保,理由是恐防被告會滋擾證人,並透露本案將有十七名控方證人,當中涉及九名警務人員。辯方表示,被告將聘私人律師代表審訊。
控方在庭外表示,涉案警員當時駐守黃大仙警區,女事主年約二十歲。
案件編號:KCCC4048/04